关于开展“上商事 上商情 上商魂”标兵宣讲活动的通知
   2018-04-25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宣传、表彰我校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集中体现他们的优秀事迹、个人风采,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现拟举办“上商事上商情 上商魂”标兵宣讲活动并招募、选拔成员组建标兵宣讲团。

一、 宣讲团成员招募

(一)  招募对象:

上海商学院在校学生,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者

1.专业学习。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业Top1等;

2.科创实践。参与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创新创业比赛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3.志愿服务。参与爱心贵州、红十字会等公益社团或其它组织,投身志愿行动,奉献社会,帮助他人;

4.自立自强。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5.海外游学。参加过我校短期海外访学项目或交换生项目,有所收获和感悟;

6.其它激励我校学生奋发向上、自强不息,勇攀高峰的事迹;

(二)报名方式:

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学院推荐、学生自荐等形式选拔优秀学生作为“标兵宣讲团”预备人选报送学生工作部,学工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遴选、培训最终确定宣讲团成员,组织开展标兵宣讲活动。

(三)报名时间:

  各学院于57日前完成学院推选,推选1-3名学生,填写附件《“上商事 上商情 上商魂”宣讲报名表》,经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将报名表与宣讲稿发送至综合楼5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ibingyao227@163.com,联系人:李冰瑶,联系电话:67105420

二、宣讲内容:个人先进事迹

三、宣讲时间:20189

四、宣讲对象:

  2018级新生,在新生入学之际进行宣讲,展示我校学生勤学好思、勇于创新、奋发向上、志存高远、乐于奉献的优秀形象,以榜样的力量影响新生、以生动的事迹感染新生,帮助新生树立目标,以饱满热情开启大学新征程。

附件:附件:“上商事 上商情 上商魂”宣讲报名表.docx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 邮编:200235 E-mail: webmaster@sbs.edu.cn

Copyright © 2010 上海商学院 学生工作部 沪ICP备 20010161号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