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获得新生奖学金的优秀学生在校继续勤奋学习,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组织、开展2016年全额奖学金和荣誉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参照《上海商学院本科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相关规定,现将具体细则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6年全额奖学金、2016年荣誉奖学金
二、参加评选对象:2014级、2015级本科新生奖学金获奖学生
三、评选依据及评选细则
参见《上海商学院本科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相关条款。
1、全额奖学金
(1)2014级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l 获得2015年全额奖学金
l 2015-2016学年获得两次综合奖学金,且其中至少一次为一等奖学金的2014级学生。
(2)2015级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l 2015-2016学年获得两次综合奖学金,且其中至少一次为一等奖学金的学生。
2、荣誉奖学金
(1)2014级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l 获得2015年全额或荣誉奖学金
l 2015-2016学年获得两次综合奖学金,且其中至少一次为二等奖学金的2014级学生。
(2)2015级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l 2015-2016学年获得两次综合奖学金,且其中至少一次为二等奖学金的学生。
四、评选流程及时间节点安排
2016年全额奖学金、荣誉奖学金的评选采取学生本人申请、带班老师及所在学院审核、学校复核的方式进行。
1、10月17日~10月18日:学生提交全额(荣誉)奖学金的申请,需填写《上海商学院全额(荣誉)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10月19日~10月21日:学院进行全额(荣誉)奖学金的初审。
3、10月22日~10月26日:学院范围内公示
3、10月27日:学院将初审结果提交学工部。
五、需提供的材料及联系方式
1、《上海商学院全额(荣誉)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上海商学院全额(荣誉)奖学金汇总表》(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章)
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处(综合楼521室)。电话:67105420;邮箱:yexfeng@163.com。
五、奖励办法
1、全额奖学金
获得全额奖学金的同学由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奖金5000元。
2、荣誉奖学金
获得荣誉奖学金的同学由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奖金3000元。
六、注意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评选流程进行申请,如逾期视为放弃,不予补评。
学工部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