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院区:
为打击不法分子伪造、贩卖、兜售假学生证购火车票的行为,保护国家和广大学生的利益,教育部办公厅、原铁道部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上海市教委予以转发(沪教委学[2003]6号),现将上级部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时,实行一律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办法。优惠卡为“非接触式可读写集成电路芯片”由教育部、原铁道部监制,须粘贴在学生证上使用。
二、优惠卡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1.优惠卡发放的条件: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
2.信息登记: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我校2016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需要补办的老生(含<学生证>丢失补办学生证的老生),请将本人信息填入《上海商学院2016级新生购买(老生补办)火车优惠卡信息汇总表》。
《上海商学院2016级新生购买(老生补办)火车优惠卡信息汇总表》填写时须注意:
1) 序号、学制的数据格式为:数值(1234,且无小数位)。
2)班级、学号、姓名、入学时间(有效日期)、乘车区间、身份证号的数据格式为文本格式。
3)家庭地址:最大长度为8个汉字。指学生家庭所在的城市、县或县级市,最小到县级或县级市即可。格式按照:省+市,或者省+县,比如:四川成都,新疆乌鲁木齐。
4) 姓名、家庭住址最大长度为8个汉字。
5) 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如果是字母,务必将字母大写。
以上信息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同时必须核对无误,信息一旦有误将无法写入磁卡(尤其是身份证号)。另外,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个学生,因为磁卡一次性申请、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发放,逾时将无法补办。
3.费用:为了减轻学生负担,本次符合条件需购买优惠卡的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不再有学生本人承担(优惠卡每张人民币7.00元)。
4.请各学院于11月11日(周五)前将《上海商学院2016级新生购买(老生补办)火车优惠卡信息汇总表》盖章(纸质版,电子版发至:laurenbin@126.com),以学院(院区)为单位一并交学生处,以便统一向有关部门购卡。
5.优惠卡将根据自愿填报并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寒假之前核发。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一经粘贴将不能揭下重贴。
6.优惠卡第一次启用时已输入可乘坐次数4次(每年学生寒暑假回家、返校共4次);以后每年10月份第二周请各院系收齐交由学生处统一免费充值(每学年增输4次)。
7.学生持贴有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火车票;车站售票处通过识别仪器售票并划减购票次数;站、车用识别仪器读取学生证所贴优惠卡内容查验车票。
8.学生优惠卡要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为做好优惠卡的核发工作,请各学院(院区)及时通知到2016级各班学生及需要补办的老生,并认真核对各班填报的《上海商学院学生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避免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发生。
联系地址:综合楼(商运大厦)521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67105420 E-mail:laurenbin@126.com
附表:《上海商学院2016级新生购买(老生补办)火车优惠卡信息汇总表》
学生处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