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和谐校园,关爱和帮助非上海生源困难学生2015年寒假顺利返乡过春节。学生处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开展“助贫困学子常回家看看”车票补助工作。
一、车票补助对象:
学校认定在册(按照2015年10月认定的困难学生名单)特别困难在读学生。
二、补助标准:
按特别困难学生生源地进行补助:
1.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江西、山东、河南、河北的特别困难学生按每人100元补助。
2.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海南、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宁夏、山西、陕西、四川、云南、 重庆的特别困难学生按每人200元补助元。
3.新疆、西藏的困难学生,按每人300元进行补助。
三、补助发放形式:
此次补助以学校财务打卡转帐的方式,发放至学生缴纳学费的银行卡内,学校财务处于12月10日,已把补贴发放,请学院辅导员通知学生查收,合理使用。
学生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