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院区):为了提高我校师生参加各类科创竞赛的积极性,根据《上海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学生实际情况,拟对我校参加省市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并获奖的师生进行奖励,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办法》的要求,做好宣传和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获奖或发表论文时间段: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以证书颁发时间或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2. 关于学生参加省市级及以上各类竞赛获奖申请奖励所提交材料要求:
1)《上海商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申请表》(此表务必严格按照“填写要求”进行填写);
2)证书复印件(要求:一张申请表附一张证书复印件。另外证书也需要提供扫描件或PDF版,证书电子版的命名格式:姓名—班级—奖项名称,以学院(院区)为单位打包发至邮箱:sbsxsc@126.com);
3)《学生获奖(省市级及以上)奖励申请汇总表》(此表请按照分类进行填写,并打印签字盖章。电子版发至邮箱:sbsxsc@126.com,并注明学院)
4)团体奖项请以项目负责同学所在学院统一集中申报,不要分散重复申请
5)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时,按最高获奖级别申请,不要重复多次申报
3. 对学生在校外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所提交材料要求:
1)《上海商学院学生校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
2)论文复印件(二级学院审核原件)(复印件要求必须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封底及正文;另外请提供所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封底及正文扫描件或PDF版,电子版的命名格式:论文题目——刊物名称——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姓名——班级,以学院(院区)为单位打包发至邮箱:sbsxsc@126.com);
3)《学生校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奖励情况汇总表》(打印签字盖章。电子版发至邮箱:sbsxsc@126.com,并注明学院)
4)本次学生校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奖励的申请只针对为我校学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且单位注明为“上海商学院”。对于公开发表论文奖励情况,由学校相关部门参照有关标准进行。
4.材料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并认真核对,尤其是学生姓名、完整学号、班级等相关信息
5.其它:1)请各学院(院区)在通知到每位师生的基础上,以学院(院区以高等技术学院为单位)做好每位申请同学的材料整理与审核工作,请不要重复申请,本次申请遵循“学生一次性申请、学院一次性提交、学校一次性审核”的原则,若学院提交到学校后发现个别学生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完整,则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另行通知补充材料。2)各学院(院区以高等技术学院为单位)并把以上材料务必以学院为单位在11月12日(周四)前交至商运大厦517办公室唐昕辉老师,逾期将不再受理。3)学生信息与指导教师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
注:相关材料可到学生处网站(http://www.sbs.edu.cn/xsgzb/)下载
学生处
2015年11月3日
附件:1. 上海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
2. 上海商学院学生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
3. 上海商学院学生校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
4. 学生获奖(省市级及以上)奖励申请汇总表(统计样表-2015年6月1日-2015年10月31日)
5. 学生校外公开发表论文申请奖励情况汇总表(统计样表-2015年6月1日-2015年10月31日)
附件1
上海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
第一条 学科竞赛是检验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手段。通过各类学科竞赛,不仅能锻炼和考察学生的实践能力、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促进本科教学水平的提高,同时也能提升学校的知名度。为了激励学生参与各类学科竞赛,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指导、培训各类竞赛的积极性,营造浓郁的校园科技学术文化氛围,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
上海商学院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知识、文娱及体育竞赛等获得由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学会(协会)嘉奖的集体和个人。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一)国际性竞赛:指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常设性大学生科技竞赛。其中,参赛国家分属在三大洲以上的竞赛为国际全球性竞赛;参赛国家在5个以上的竞赛为国际区域性竞赛。
(二)国家级竞赛:由教育部等国家行政部门(如体育总局、团中央等)主办的常设性各类学科竞赛,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三等奖以上)等;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新增学科竞赛;国家一级行业学会、协会等主办的有显著社会影响的各类学科竞赛。
此外,教育部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常设性大学生学科竞赛按此类级别的75%奖励。
(三)市级竞赛:由市教委等市级行政管理部门(如教委、体育局、团市委等)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全国区域性竞赛参照市级竞赛规定执行。
第四条 奖励程序
(一)符合本办法奖励的学生填写《上海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附件2),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审核汇总。由学院到相关部门(学科类到教务处、体育类到体育部、文娱类到校团委)办理核准手续,再送学生处复核汇总并公示。
(二)学生处对无异议的奖项报校长审批。
(三)学生处、人事处根据学校审批汇总表分别发放学生及其指导教师学科竞赛专项奖励金。
第五条 有关说明
(一)所获各种奖励额度按本办法附件1规定的标准给予奖励。
(二)设特等奖的竞赛奖励标准为:特等奖按一等奖标准执行,依此类推,依次退一级执行;仅设名次的各类竞赛奖励标准:第1名按一等奖标准执行,2至3名按二等奖标准执行,4至6名按三等奖标准执行。
(三)年度同一成绩或成果获得多项奖励时,按最高级别奖励。
(四)指导教师(组)按照学生奖励额度的30%给予奖励。
(五)奖励级别的认定以获奖证书(文件)上的盖章单位为准。以各种组委会名义主办的赛事不列入本奖励范围。
(六)学生运动员在年度同一体育竞技项目获得多项奖励时,按最高级别奖励;参加不同体育竞技项目获得多项奖励时,累计奖励;破同级同类运动会记录者经学校研究后给予重奖。
(七)校级学生竞赛活动的奖励,由主办单位根据实际举办规模、资金筹措等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上海商学院学生处
2011年11月
上海商学院学生学科竞赛奖励标准
获奖等级 |
奖励额度(元) |
国际性竞赛 (国际全球性竞赛) |
国际区域性竞赛 国家级竞赛 |
全国区域性竞赛 市级竞赛 |
集体 |
个人 |
集体 |
个人 |
集体 |
个人 |
一等奖 |
15000 |
5000 |
5000 |
2500 |
3000 |
1000 |
二等奖 |
10000 |
4000 |
4000 |
1500 |
2000 |
500 |
三等奖 |
5000 |
2500 |
3000 |
1000 |
1000 |
300 |
优秀奖 |
1000 |
500 |
—— |
—— |
—— |
—— |
附件2
上海商学院学生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
获奖名称 |
|
获奖题目 |
|
获奖级别 |
国际级□ 国家级□ 省部级□ 市级□ |
获奖时间 |
|
授予单位 |
|
主办单位 |
|
获奖类别 |
个人项目□ 团体项目□ |
获奖学生(请注明项目主持人或负责人)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所在院(系) |
班 级 |
完整学号 |
手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指导教师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所在院(系) |
职 称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
|
|
学院 意见 |
根据《上海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该生获奖情况符合第___条第___款的有关规定,属于______(国际、国家或省市)级竞赛的_____(一、二、三、优秀奖等)等奖的_____(个人或集体)项目,建议给予______元(大写:______)的奖励。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相关部门 意见 |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学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 审核意见 |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填写要求:
1.“获奖名称”是指所获荣誉称号的名称,如“2011年全国大学生(文科)计算机大赛三等奖”,并一定要注明所获奖项的等级,如一等奖、二等奖等。
2. “获奖题目”是指参加比赛或竞赛的具体项目名称,如“关于智能手机外观设计中的色彩研究”。
3.“授予单位”请依据证书盖章单位填写
4.若项目是多人参与或者是团体项目,请注明主持人,并按参与学生中需申请奖励的学生数复印证书。(若证书没有学生名字,请在证书复印件中注明参与者姓名,并由组织单位或学生所在学院盖章确认。)
5.若获奖项目为团体项目,请注明奖金分配方案或分配比例,若无注明分配比例,将默认为平均分配。
上海商学院
学生校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
专业、班级 |
|
完整学号 |
|
学院 |
|
指导教师姓名 |
|
发表论文情况 |
序号 |
论文题目 |
发表刊物名称 |
年,卷(期):起止页码 |
期刊类型 |
独著或第一作者 |
|
|
|
|
|
|
|
|
|
|
|
|
|
|
|
|
|
|
本人承诺: 我承诺上述所填信息真实(所撰写论文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论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且单位注明为“上海商学院”),如有不实信息,愿承担相关责任!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指导教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二级学院审核意见: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
相关部门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注:1.“期刊类型”是指发表的论文在《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北大核心期刊目录》、国家级刊物、省市级刊物、一般刊物等
2.“二级学院意见”可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在征询二级学院分管科研的院领导意见后签字盖章。
3.“指导教师”相关信息:若有指导教师,请把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填写完整;若无指导教师,其相关信息为空白即可。
4.请在《申请表》后附论文以下材料: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正文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