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09-10学年第一学期“创学风示范班”的通知
   2013-04-07
 

 

关于评选09-10学年第一学期“创学风示范班”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院区:

学风建设是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校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我校形成严谨求学、奋发向上的良好学风、班风和校风,根据《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现将09-10学年第一学期“创学风示范班”评比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各参评班级均可参见09版《学生手册》-“奖励惩处”-“学风示范班评选办法”相关内容提出申请。

二、评选程序

创学风示范班评选工作按学期进行,学风示范班评选工作按学年进行。凡申请参加创学风示范班的班级,均由班委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二级学院(系部)、院区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商学院学风示范班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相应的材料。在学期“创学风示范班”的基础上,评选学年“学风示范班”。

 “创学风示范班”的比例为二级学院(系部)、院区班级总数的25-30%,由二级学院(系部)、院区审核批准并命名,同时,报学生处备案。

评选工作请于5月11日(周二)前完成(表格和电子版的汇总材料,按二级学院(系部)、院区汇总后交至学生处204室备案)。电话:67105420;E-MAIL:ny@sbs.edu.cn

三、 奖励办法

获得“创学风示范班”称号,由所在二级学院(系部)、院区给予奖励,奖励额度自行确定。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应坚持透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以实绩为依据。

2、学校对获奖班级的事迹材料装订成册,进行存档。

附件:《学风示范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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