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通知
   2013-04-07
 

2010届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通知

 

2010届助学贷款毕业生:

你已进入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制定时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选择助学贷款还款方式(两者选其一):

一、毕业前提前一次性结清(只需偿还贷款金额)。

完成时间:6月12日前,并请将结清凭证复印件交至校学生处(徐汇校区1022办公室)。

还款要求: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及现金至经办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办理地点:延安西路2067号一楼中国银行长宁支行“业务管理部”。

办理时间:每周二、五上午9:00—11:00。

注:若请家长代办,请持贷款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

二、毕业后分期还款。

需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协议,注意事项如下:

1、签订协议需提前准备的资料:

(1)开户行为上海的中国银行存折带有账号及名字页复印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写有有效邮寄地址及邮编的信封一个。

2、根据你原贷款合同期限,确定毕业后还款年数,按月还款;

3、首次还款日为毕业后次月1日(即为毕业当年8月1日),正常扣款每月一次,日期为每月的1日,请务必在每月1日前,按还款计划金额足额存入本人还款账户内;

4、还款账户必须为开户在上海的中国银行账户,他行或异地的账户均视为无效。

5、月还款金额测算(仅供参考,具体以银行信函通知为准)

现行人行基准年利率5.94%  以正常还本付息法为例

贷款金额2年3年4年5年6年
6000280200150120100
12000560400300240200
18000840600450360300
240001120800600480400

 

6、签约时间:拟定6月11日(周五)下午1:00,具体地点安排另行通知。签约时,请带好需准备好的资料及水笔,并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

 

贷款学生所在还款情况及违约记录(不及时签订还款协议、不按时还款等)均将上传至《个人全国征信系统》,时时自动更新,作为今后伴随你一生的信用记录。

故请同学慎重对待此事,认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并按时间节点完成。

 

 

                        学生处

201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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