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的工作,使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更加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为了正确评价我校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辅导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的辅导员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辅导员工作特点和实际,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办法。
一、绩效考核对象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
二、绩效考核分工
专职辅导员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学工部统一组织进行。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团委、组宣部、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办)、后保处、保卫处(武装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辅导员校级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各院系成立辅导员院系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院系辅导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三、绩效考核方式
绩效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自评、学生评议、同事评议、组织考核(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院系绩效考核工作小组两部分考核组成)四部分组成。其权重:自评10%、学生评议30%,同事评议10%,组织考核50%(其中,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考核10%;院系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考核40%)。
四、绩效考核程序
1.辅导员绩效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学工部牵头,下发具体日程及工作安排,由各院系统一组织实施。
2.个人自评。辅导员按绩效考核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一学期工作并填写《上海商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自评表》(附表1)进行自评。
3.学生评议。由学生按照《上海商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学生评议表》(附表2)对辅导员进行评分,然后取平均分值。学生对辅导员网上测评结合评教进行,由学工部统计并提供测评结果。
具体时间为12月13日下午3:00到12月17日下午4:00
4.同事评议。同事评议由院系组织本院系其他辅导员、班主任、行政教辅人员或教师对辅导员进行测评。按照《上海商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同事评议表》(附表3)对辅导员进行评分,然后取平均分值。
5.院系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各院系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按照《上海商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院系评议表》(附表4)对辅导员进行评分,一般情况下,院系测评辅导员的基准分为90分,以此为基数上下浮动,总平均分数不得高于90分。同时将自评、同事评议结果汇总并报学工部。
6.校级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由学工部牵头召集,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按照《上海商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学校评议表》(附表5)对辅导员进行评分。
五、考核截止时间
本次考核的原始材料请各二级院系存档备查,班主任的考核由二级院系自行操作。请于12月28日(周五)前以院系为单位将《上海商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汇总表》(附表6)和《上海商学院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表》(附表7)交至学工部。
辅导员应同时上交以下材料:
² 辅导员职业技能案例(每人至少一例,具体格式见附表8)
² 学期培训小结、工作总结、主题班会材料
² 论文
附表1:上海商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自评表
附表2:上海商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学生评议表
附表3:上海商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同事评议表
附表4:上海商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院系评议表
附表5:上海商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学校评议表
附表6:上海商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汇总表
附表7:上海商学院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统计表
附表8:上海商学院辅导员职业技能案例征集表
学工部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