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新生入学登记表》填写说明
1. 本表是上海商学院统招入学新生的学生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放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学生处备案,一份二级学院留存。请学生认真填写本表,如因填写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 本表所有栏目(除签名外)一律用宋体小四号字输入填写。
3. “学院”一栏请填写被录取的二级学院全称,不允许填写简称;“专业”请填写专业全称,有专业方向的应注明专业方向,如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年级及班级”要填写清晰,如111本科班、111专科班或111专升本班;“学号”要填写完整学号。
4. “姓名”请填写现在使用的名字,“曾用名”指以前使用过的正式的姓名,没有填“无”。
5. “籍贯”是指一个人祖居的地方,按现在的行政区划详细填写,由省(市、自治区)填到镇(街道),如“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如果祖居与出生地址不一致时,“籍贯”一般按其父亲的籍贯填写。
6. “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民主党派成员”。
7. “宅电”请填写家庭固定电话(含区号),没有填“无”;“手机”请填写自己常用的手机号码。
8. “家庭住址”要填写详细,格式为“xx省(自治区)xx市xx区(县)xx镇(乡、街道)xx路(村)xx号xx室”,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保椒路163号201室;“户籍地址”填写户口本上的地址,户口迁至本校的学生请填写原来的户籍地址。
9. “本人简历”从小学填起,依时间顺序详细填写,年月要衔接,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说明;“证明人”请填写相关老师的详细姓名。
10.“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惩”要如实填写本人的奖惩情况,没有填“无”。
11.“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爱人、子女)和长期在一起生活的、受其抚养或由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
12.“主要社会关系”是指与本人来往较多、关系密切的亲属、亲友、同学、同事等。
13.“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手机号码要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单位地址”请详细填写,没有写“无”;“职务”是指一个人实际担任的领导职务,没有领导职务的,填写个人的职业。
14.“经济收入”填写“良好”、“一般”、“困难”、“无”。(根据学生生源地工资水平填写)
15.按上述要求将表内所有项目填完后,请仔细核对,完整无误后用A4纸打印。(点击“文件”→“打印”→“按纸张大小缩放”→“A4 210x297毫米”→“确定”)
16.在“学生照片”一栏贴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脱帽彩照。
17.在“填表人”一栏请用黑色水笔签上自己姓名。(请务必亲自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18.辅导员收齐本表后请认真检查,完整无误后在“学院”处盖上二级学院公章。
19. 若发现个别填写不符合要求者将集体退回重填。
上海商学院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