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部门 主要职责
   2013-04-07
 
 

学生工作部(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部门

主要职责

 

行政办公室主要职责:

1.制定全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使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针对全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及时化解、处理学生当中的突发性事件,并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解决。

3.组织开展“优良学风、班风、文明之风”建设活动,做好大学生公德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教室、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4.做好学校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的评定、审核、发放工作。

5.依据校规校纪,对违纪学生做出处理,并向广大学生做好警示教育。

6.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风建设工作,引导广大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学生资助办公室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政策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困难生的资格认定工作,确认和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工作,开设困难新生“绿色通道”。

   3.负责学生校园地助学贷款的组织安排、资格审核、数据统计、报表及发放、催还、收缴等管理工作;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相关事宜。

4.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审核、发放工作。

5.负责学生各类困难补助(包括专项困难补助)的评定、审核、发放工作。

   6.负责特殊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工作。

7.负责社会团体、个人资助困难学生的评审、发放工作。

   8.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9.负责学生人身保险的投保、理赔工作。

   10.协助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自强自立教育等思想工作。

 

易班工作站主要职责:

1.   负责易班校级工作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2.   积极鼓励教师、在校学生注册并加入“易班”社区,积极鼓励校级(院级)各团学组织、各社团组织、各班级在“易班”上建立空间、分享资讯,并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3.   鼓励辅导员通过“易班”进行公告发布、信息通知等日常管理工作,大力建设辅导员博客,将各项工作逐渐与“易班”相结合,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与交流,了解学生动态。

4.   鼓励各专业教师积极加入“易班”社区,分享教学资料、参考文献,为学生答疑解惑,加强与学生在课下的有效互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要职责:

根据上级规定,上海商学院在党委和院长室领导下开展我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等工作:

1.制订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中长期目标规划,建立一套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和规范、完整的心理健康档案管理体系,对有需要的师生开展心理咨询,增强学生对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预防各种心理疾病,发掘个人潜能,促进人格发展,促进建立和谐校园。

2.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水平普测,利用多种方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充分利用学生社团和“学长辅导计划”,及时发现学生中的异常状态,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指导相关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的必修课或选修课。

4.中心所属的心理咨询室全天向全校学生开放,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咨询师应对咨询情况、咨询案例进行分析,并定时作案例的研讨。

5.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情况,确定工作重点。

6.重视心理科学的学术研究,积极组织相关教师参与专业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队伍。

 

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      制定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规定。

2.      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协助学生处、配合指导住宿辅导员在学生公寓做好各项工作。

4.      指导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在学生公寓开展卫生、安全等工作。

5.      负责开展学生公寓文化节活动。

6.      负责开展全校非上海生源学生火车票订票工作。

7.      督促物业公司在生活园区的提供优质的服务。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拟订本院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意见和具体实施办法。

2.做好年度及阶段性就业、推荐工作的分析。

3.统筹管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协调组织二级学院(系)和院区进行学生就业推荐工作。

4.负责企业联络和就业调查工作,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毕业生档案传递工作。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 邮编:200235 E-mail: webmaster@sbs.edu.cn

Copyright © 2010 上海商学院 学生工作部 沪ICP备 20010161号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