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树立榜样,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学风和校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为使评定工作规范、公开、公正、公平地有序开展,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校综合奖学金。
二、参加评选对象:全体在校生
三、评选依据
参见《上海商学院学生手册》(2017年7月版)相关条款。
四、时间节点安排与其他事项
1、3月6日~3月8日:学院登录学工系统配备本学院辅导员带班信息。
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学工系统-院系负责人安排带班辅导员操作手册”。
2、3月6日~3月8日: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选举产生班级学生评定小组开展德育成绩的评审工作。
3、3月9日~3月13日:辅导员登录“学工系统”录入班级学生的体质分、操行评定分。
体质分由体育教研室提供,经学生处发至各学院。
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学工系统-辅导员录入学生操行评定分、体质健康分指导手册”。
提交成绩前,请仔细核对,成绩一旦原则上提交不可修改。(如修改,需填写“附件3:上海商学院学工管理系统信息更改申请表”)
4、3月14日~3月19日:学生登录“学生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综合奖学金申请。
操作方法详见“附件4:学生综合服务-学生申请校综合奖学金操作手册”
3月19日16:00系统准时关闭申请功能,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位学生务必在此时间节点之前完成申请,未在时间范围内通过“学生综合服务”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该次奖学金评选。
为保证工作有序进行,学生如在登录、申请中遇到问题,提交至学院奖学金专项工作负责老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将解决情况统一反馈给学院奖学金专项工作负责老师。
5、3月20日~3月22日:学院进行综合奖学金的初审
操作方法详见“附件5:学工系统-辅导员,院系审批学生奖学金操作手册”
6、3月23日~3月29日:各学院对综合奖学金、荣誉称号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时间和地点告知全体学生。
希望各学院将奖学金初审结果的公示文件发至每位徐汇校区的学生电子邮箱。
7、3月30日:学院进将初审结果通过学工系统提交学工部。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具体见第五项)。
五、需提供的材料及联系方式
1、各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审工作过程综述,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后签名盖章。
综述材料包括:
(1)评定工作全程记录
(2)班级学生评定小组名单
(3)学院评定工作小组名单
2、“奖学金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3、“奖学金汇总表”(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院系章)
4、“奖学金金额汇总表”(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章)
以上2~4项中的表格均从系统导出打印。
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处(商运大厦521室)。电话:67105420;邮箱:yexfeng@163.com。
5、“创学风班级汇总表” (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院系章)
“创学风示范班”由学院(院区)审核批准并命名,同时报学生处备案。此次“创学风示范班”的评选结果作为学年“学风示范班”及“先进集体”评选的依据。如未报学生处备案即视为该学院没有班级符合评选条件或自动放弃该项评选,则取消其参加学年“学风示范班”及“先进集体”评选的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开展德育成绩的评选时,在不违背“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及“大学生操行测评条例”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自行安排评选方案。
2、综合奖学金评选解释权归属学工部。
学工部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