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帮困机制暂行办法(修订)
   2013-04-07
 
 

上海商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帮困机制暂行办法(修订)

 

为使学校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学生因突发事件而导致其家庭经济困难,切实关心有困难的学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突发事件是指暴雨、暴雪、地震、泥石流等特大自然灾害给学生家庭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突发疾病、重病或意外伤害等,造成经济上的困难,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临时性生活困难。

二、组织管理

由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学生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二级院系、院区具体落实。

三、处理基本程序

(一)特大自然灾害

1、根据市教委指示,二级院系、院区对重大受灾地区学生及时进行排摸,与其家庭取得联系,了解具体受灾情况;

2、学校对确实受灾家庭学生给予每人1000元临时困难补助;

3、再根据其家庭具体受灾情况给予学费减免或纳入助学金等资助措施。

(二)家庭突发变故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当地民政部门证明、医院病历等;

2、二级院系、院区对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特殊困难补助或减免建议;

3、学校视临时困难情况,给予300—500元不等的一次性临时补助。

(三)其它原因情况

其它突发事件的处理,本着及时、有效、规范的原则,参考以上两种方式认真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处理过程中积极配合,反应快速,及时报告,处理恰当。

2、对受灾学生要做好心理安抚、疏导工作,降低学生的焦虑感,以学生为本,尽可能的为学生提供有效帮助。

五、本办法归学生处负责解释

                              上海商学院学生处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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