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的规定
为了规范各级学生干部组织对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特制定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规定:
1、 各个检查组织检查前务必经公寓办同意,备案领取安全卫生检查证后方可进行检查。
2、 各个组织检查时需有2个以上同学组成小组进行检查,杜绝1个人单独检查,原则上男生查男生宿舍,女生查女生宿舍。
3、 各个检查组织要参照公寓办的违章用电收缴清单,制作各个检查组织的违章物品收缴清单,清单要包含检查组织的名称。
4、 检查人员向宿舍管理员借用钥匙后,杜绝转借给别人,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 检查要严格认真,文明礼貌。先敲门,无人时开门进行检查;宿舍有人,检查者出示检查证件,说明情况。
6、 检查时不得挪动、乱翻他人物品,杜绝开柜开箱检查违章物品。
7、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违章用电和宿舍卫生,检查出违章用电器的要立即收缴,并立即填写违章用电告知单。
8、 检查者查出违章电器、卫生脏乱差的宿舍及其他违纪情况要在公寓办备案,违章物品要统一交公寓办管理和处理,卫生脏乱差的宿舍由公寓办向相关学院反映,进行处理。
9、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寓办。
公寓办
2012年5月29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