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生活园区日常及突发事务处理办法
   2013-04-07
 
 

上海商学院生活园区日常及突发事务处理办法

为创建和谐、安全、卫生、节约型的学习生活园区,为同学们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制订有关学生生活园区日常及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一、学生在校期间患病就医处理办法

1、如果病情较轻,可自行到学校医务室就诊(地址:学生公寓10号楼126室);

2、如果病情较重,经学校医务室初步诊治后,由医生决定是否转到学校指定医院就诊;必要时可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公寓办寻求帮助。

二、学生公寓发生失窃事件处理办法

1、发生失窃事件,首先应保护现场,并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案(地址:行政楼130室);同时报告辅导员、班主任;亦可向奉浦派出所(电话:67100110)报案;

2、保卫处工作人员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理,或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案件侦破、处理。

三、学生打架、群殴事件处理办法

1、学生发生打架、群殴事件时,现场学生、宿管员、辅导员应及时劝阻,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报告校保卫处或公寓办;

2、保卫处或公寓办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处理;若有人受伤,立即组织救治,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相关学院及辅导员,严重的向学校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四、学生公寓发生火警、火灾应急处理办法

1、发生火警或火灾时,首先要保持沉着冷静,立即切断电源,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并采取有效措施自救逃生;

2、火警发生后,需立即向学校职能部门(保卫处、后保处或公寓办)报告或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

3、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接到火警报警后,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先组织学生逃生、自救互救并进行灭火。

五、学生公寓发生酗酒、赌博、打麻将、熄灯后打牌处理办法

1、发现学生在公寓酗酒、赌博、打麻将或熄灯后打牌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情况,任何同学均可向宿管员、辅导员或公寓办举报、反映情况;

2、此类事件一经查实,将对组织者、参与者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六、学生公寓控烟管理办法

1、宿舍为禁烟场所;

2、若发现吸烟者,宿管员、辅导员应责令其改正;不听劝阻或屡教不改者将按《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处理。

七、学生公寓违章用电及处理办法

1、宿舍内严禁存放或使用热得快、电炉、电吹风、直板夹、电热毯、电饭煲、电磁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

2、严禁在学生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加装插座,损毁、拆装、挪动供电设施、消防器材;

3、学校职能部门(保卫处、公寓办)对学生宿舍用电安全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违章使用电器的,检查人员将开具《违章物品收缴清单》;

4、违纪学生必须在收到《违章物品收缴清单》的3个工作日内,到保卫处、公寓办接受处理;

5、在规定时间接受处理的,认错态度较好,按照“谁违纪,谁受责”的原则,取消违纪同学的评优评先(指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推优、文明宿舍评比等)资格;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态度恶劣、互相包庇、则视为该宿舍集体违章用电,取消学期内该宿舍全体学生评优评先资格,并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学生晚归、夜不归宿处理办法

1、住宿学生须遵守作息制度,临时有事当晚不住宿的,须书面向辅导员、班主任请假;严禁学生晚归、夜不归宿;

2、晚归的同学须向门卫、宿管员出示学生证,并做如实登记,公寓办将晚归、夜不归宿学生情况查实后及时向学生所属院系进行通报;

3、晚归、夜不归宿同学在校外发生的意外事故,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学生调换宿舍、床位解决办法

1、原则上必须按学院指定的宿舍、床位入住,严禁私自调换宿舍、床位;

2、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换宿舍或床位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报告,经辅导员、班主任审核、同意后,在班级、院系内部进行调换,并报公寓办备案。

 

十、学生(节假日、寒暑假)留校住宿管理办法

1、双休日、法定假日住宿学生要按规定进行住宿登记;

2、寒暑假留校学生须按规定办理住宿申请手续并由公寓办统一调整安排住宿。

十一、学生离校、退学、休学办理退宿手续

1、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离校日期前,办理相关手续,经宿管员对宿舍公共物品检查合格后,开具出门证,方能离校。公共物品丢失、损坏,须照价赔偿;

2、因退学、休学等原因需办理退宿的,学生凭退学、休学证明和住宿费收据,到公寓办、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财务处地址:行政楼116室)。

十二、学生公寓物业服务、报修手续

1、临时借用宿舍钥匙必须凭学生证到宿管员处借用;

2、临时借用橱柜钥匙、配钥匙须凭学生证到物业维修处办理;

3、如需物业报修服务(如停电、停水、修门、换锁、买水等),学生需先到宿管员处登记,由宿管员联系物业公司为学生服务。

十三、校园一卡通丢失后补办办法

1、校园一卡通丢失后,立即到“一卡通管理处”挂失(地址:学校餐厅一楼东侧门);

2、若丢失确实无法找到,需凭学生证进行补办。

十四、在宿舍遇到上门推销处理办法

1、遇到上门推销,不要贪图便宜,以免受骗上当,应将其拒之门外;并立即向宿管员、保卫处、公寓办反映;

2、学校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

十五、其它

遇到困难需帮助时,可拨打下列电话:

总值班:67105317   保卫处:67102979     公寓办: 67105667

后保处:67105410  医务室:67105648   物业管理处:67105671

物业维修:67102957 东门门卫:67102983  北门门卫:67102987

学生处 公寓办

201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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