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院区):
根据《上海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我校在2016年11月1日——2017年5月31日期间参加省市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并获奖的师生进行奖励,请各学院根据《办法》的要求,做好奖励申报和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
一、获奖或发表论文时间段:
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以证书颁发时间或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二、学科竞赛获奖申请奖励所提交材料要求:
1.《上海商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申请表》(此表务必严格按照“填写要求”进行填写);
2.证书复印件(要求:每个奖项单独申请,一张申请表附一张证书复印件。另外证书也需要提供扫描件或PDF版,证书电子版的命名格式:姓名—班级—奖项名称,以学院(院区)为单位打包发至邮箱:libingyao227@163.com);
3.团体奖项请以项目负责同学所在学院统一集中申报,不要分散重复申请;
4.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时,按最高获奖级别申请,不要重复多次申报。
三、校外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所提交材料要求:
1.《上海商学院学生校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
2.论文复印件(二级学院审核原件)(复印件要求必须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封底及正文;另外请提供所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封底及正文扫描件或PDF版,电子版的命名格式:论文题目——刊物名称——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姓名——班级,以学院(院区)为单位打包发至邮箱:libingyao227@163.com。
3.本次学生校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奖励的申请只针对为我校学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且单位注明为“上海商学院”。对于公开发表论文奖励情况,由学校相关部门参照有关标准进行。
四、温馨提示:
1.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学生获奖(省市级及以上)奖励申请汇总表》(此表请按照分类进行填写,并打印签字盖章。电子版注明学院发至邮箱:libingyao227@163.com,纸质版(汇总表、申报表、证书及论文复印件)在6月15日(周四)前交至综合楼521办公室李冰瑶处。
2.奖项认定及奖励标准说明:
国际性竞赛:指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常设性大学生科技竞赛。其中,参赛国家分属在三大洲以上的竞赛为国际全球性竞赛;参赛国家在5个以上的竞赛为国际区域性竞赛。
国家级竞赛:由教育部等国家行政部门(如体育总局、团中央等)主办的常设性各类学科竞赛,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三等奖以上)等;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新增学科竞赛;国家一级行业学会、协会等主办的有显著社会影响的各类学科竞赛。
此外,教育部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常设性大学生学科竞赛按此类级别的75%奖励。
市级竞赛:由市教委等市级行政管理部门(如教委、体育局、团市委等)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全国区域性竞赛参照市级竞赛规定执行。
设特等奖的竞赛奖励标准为:特等奖按一等奖标准执行,依此类推,依次退一级执行;仅设名次的各类竞赛奖励标准:第1名按一等奖标准执行,2至3名按二等奖标准执行,4至6名按三等奖标准执行。
联系电话6710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