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6—2017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的通知
   2016-10-21
 

各学院、院区:

现将有关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学年经学校困难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2016级新生及部分老生。

二、申请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材料按此顺序整理):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要求各高校助学贷款实行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相结合的办法

(一)线上申请:(具体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1、线上浏览器系统适用:360、谷歌,申请网址:http://xszz.scsa.org.cn

2、以申请人身份证号注册,进入“校园地贷款申请”模块,填写申请信息并保存和提交。

3、此次网上审核遵循三级审核的原则(辅导员-学院-学校),辅导员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贷款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或资料填写有误的予以退回或要求更正。

(二)线下申请:

1、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老生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3、困难证明原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份;

4、父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无身份证请提供户籍证明);

1)若申请学生未满18周岁,须提供父母书面同意并签字的申请贷款证明;

2)若为单亲或离异家庭,父母身份证明只需提供抚养方;

5、《上海商学院助学贷款申请人情况表》一份。

三、时间结点及贷款工作安排:

11031日前,学生将线下申请材料交给学院辅导员(注:所有需要学生签名的地方必须手写签名,并且字迹端正),并且完成线上申请;

2111日-114日,学院审核线下材料以及线上申请内容;

3118日,学院上交材料:

12016学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需学院副书记签名并盖学院公章);

2)学生线下申请材料

4119日-1111日,学校资助管理机构完成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反馈给学院。

511月中下旬:组织审核通过学生与银行签约及开卡。

四、工作要求:

1、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新生入学后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合同,银行分学年发放。在校期间只能签订一次合同,老生一般不再办理。

2、请各学院对所提交材料认真审核,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时间结点上交。

3、申请材料交至学生处奉浦校区综合楼516室。

联系人:张娓娓,联系电话:67105413,邮箱:weiwei7870@163.com

 

附件1: 2016学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2:上海商学院助学贷款申请人情况表

附件3:网上申请贷款操作流程

附件4:贷款院系用户名

                                                              

 

学生处

20161021

 

 

 

附件:关于申请2016-2017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的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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