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部专项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沪教委财〔2015〕104号)等文将要求,为做好2015年德育工作项目结项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15年德育工作项目指2015年市教委德育处委托实施的项目,包含普教德育、高教德育、德育综合改革以及学生实践和创新基地建设等项目。
贵校为:
二、结项要求
1.加快项目预算执行。各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加快2015年德育项目实施以及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原则上2015年德育项目经费必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不能跨年度使用。
2.做好项目验收和结项审查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及经费决算工作,填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专项经费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并于12月25日前报送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至有关单位,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马成瑶, 13817567976
杨智勇,62089768
电子邮箱:dyzx1245@163.com。
地址:中山西路1245弄1号2号楼315室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专项经费项目结项报告书》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