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手册《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第二款第一条规定,为方便同学们复习迎考,决定从1月7日(周一)至1月18日(周五)学生公寓不断电,由学生自行熄灯,1月19日恢复正常熄灯时间。请注意下列事项:
1、学生要自觉维护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2、学生要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打疲劳战。
3、学生做到安全用电,不使用违章电器,做到人走断电。
4、请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违者将依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5、各楼住宿辅导员、宿舍管理员要加强楼内的巡逻和管理,切实维护良好的生活秩序。
学生处公寓办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