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生公寓熄灯时间的通知
   2013-04-07
 

根据学校学生手册《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第二款第一条规定,为方便同学们复习迎考,决定从1月7日(周一)至1月18日(周五)学生公寓不断电,由学生自行熄灯,1月19日恢复正常熄灯时间。请注意下列事项:  

1、学生要自觉维护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2、学生要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打疲劳战。  

3、学生做到安全用电,不使用违章电器,做到人走断电。

4、请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违者将依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5、各楼住宿辅导员、宿舍管理员要加强楼内的巡逻和管理,切实维护良好的生活秩序。  

学生处公寓办

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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