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事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院区:
2012届秋季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贷款还款方式选择(请两者选一):
(一)毕业前提前一次性结清(只需偿还贷款本金)。
完成时间:5月30日前;并请将结清凭证复印件交至学生处(徐汇校区1022办公室)。
所需材料:贷款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中行卡(请事先将还款金额存入贷款银行下发的中国银行借记卡)。
办理地点: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A座五楼中国银行长宁支行业务管理部。
办理时间:每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注:如需代办,请同时带好借款学生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需材料。
(二)毕业后按月分期还款(即还款日从2012年8月1日起)。
选择按月分期还款的学生需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请学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根据贷款合同期限,确定毕业后还款年限;
2、准备材料:
(1)贷款银行下发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写有有效邮寄地址及邮编的信封一个(用于邮寄贷款学生的银行对账单与还款协议);
(4)父母身份证号码及工作单位。
签约时间: 4月13日(周五)下午1:00徐汇校区211教室。
签约时,请务必带好准备的材料及水笔,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
二、其他事项
1、请学生明确还款方式,并将学生《贷款还款意向表》于4月6日前反馈学生处。
备注:若学生还不能确定还款方式,请通知学生先签订还款协议,否则会影响其毕业离校手续办理。
2、请完备《2012届贷款毕业生信息库》,将学生相关信息补充完全,于5月30日前以邮件方式反馈。
学生处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