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14-1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奖学金的通知
   2015-03-03
 
各二级学院、院区:

为了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树立榜样,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学风和校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为使评定工作规范、公开、公正、公平地有序开展,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校综合奖学金、创学风示范班。

二、参加评选对象:全体在校生

三、评选依据

111213级学生参见《上海商学院学生手册》(20137月版)相关条款;

14级学生参见《上海商学院学生手册》(20147月版)相关条款。

特别提醒:20147月版《学生手册》中综合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做了如下较大的调整,请各学院参照新的标准进行14级学生的评选:

1、综合奖学金总分测算方法的调整:综合奖学金总分=操行评定分×30%+智提育总评分×70%。即,按照调整后的条款,“体质健康分”是否合格仅作为是否具有参评资格的标准之一,而该分数不再计算入综合奖学金总分。

2、智育总评分中课程成绩的计算范围的调整:由之前的“必修课”调整为“评定学期所修第一专业的全部课程”。

四、时间节点安排

133~34日: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选举产生班级学生评定小组开展德育成绩的评审工作。

235~39日:学生提交综合奖学金申请。

3310~313日:学院进行综合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初审

4316~320日:学院对综合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时间和地点告知全体学生。

公示地点:奉浦校区学生食堂南侧各学院的宣传栏以及易班网站。希望各学院将奖学金初审结果的公示文件发至每位徐汇校区的学生电子邮箱。

5323日:学院进将初审结果提交学工部。并提交相关电子、纸质材料(具体见第五项)。

五、需提供的材料及联系方式

1、各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审工作过程综述,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后签名盖章。

   综述材料包括:

1)评定工作全程记录

2)班级学生评定小组名单

3)学院评定工作小组名单

 2、“奖学金汇总表”(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院系章)

3、“奖学金登记表”(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

4、“奖学金金额汇总表”(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院系章)

5、“创学风班级汇总表” (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院系章)

“创学风示范班”由院系(院区)审核批准并命名,同时报学生处备案。此次“创学风示范班”的评选结果作为学年“学风示范班”及“先进集体”评选的依据。如未报学生处备案即视为该学院没有班级符合评选条件或自动放弃该项评选,则取消其参加学年“学风示范班”及“先进集体”评选的资格。

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处(商运大厦521室)。电话:67105420;邮箱:yexfeng@163.com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开展德育成绩的评选时,在不违背“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及“大学生操行测评条例”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自行安排评选方案。

2、综合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解释权归属学工部。

                                                                 学工部

201532

附件: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综合奖学金评选通知和样张.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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