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新生,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参照“上海商学院闽能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拟在全校2014级本科新生中开展“闽能奖学金”的评选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奖项
2014年闽能奖学金
二、评审对象:2014级本科新生
三、评选依据及标准
参照“上海商学院闽能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四、评选标准
1、基本条件:高中阶段参加省(市)级别以上科创、学科等各类竞赛,并获得省(市)级别以上奖励的新生。
2、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人优先考虑
(1)高中阶段参加国家级别科创、学科等各类竞赛,并获得省(市)级别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在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3)高中阶段在道德、精神文明建设上有突出表现,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五、评选流程及时间节点
1、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上海商学院闽能奖学金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
3、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学院范围公示;
4、学生工作部汇总,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
学院的评选工作请于9月19日(周五)前完成。表格和电子版的汇总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综合楼521学生处。电话:67105420;E-MAIL:yexfeng@163.com。请及时按要求完成,以便统一审批公示。
五、提供材料
1、“上海商学院闽能奖学金汇总表”
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其中纸质版只需打印出“序号、学院、班级、学号、姓名、生源地”五项内容,并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章。
2、“上海商学院闽能奖学金申请表”
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
3、获奖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提供纸质版。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已上传至学生处网页,如有需要请各学院自行下载打印。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领导下,由辅导员主持,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在评定过程中要注意客观、公正性。若发现有与事实情况不符者,将取消资格、通报批评。
2、评选过程及结果须及时在班级、二级学院公示。
3、奖学金的评选,解释权归属学工部。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