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评选上海商学院2014年闽能奖学金的通知
   2014-09-10
 
 

各二级学院:

为了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新生,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参照“上海商学院闽能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拟在全校2014级本科新生中开展“闽能奖学金”的评选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奖项

2014年闽能奖学金

    二、评审对象:2014级本科新生

三、评选依据及标准

参照“上海商学院闽能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四、评选标准

1、基本条件:高中阶段参加省(市)级别以上科创、学科等各类竞赛,并获得省(市)级别以上奖励的新生。

2、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人优先考虑

1)高中阶段参加国家级别科创、学科等各类竞赛,并获得省(市)级别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在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3)高中阶段在道德、精神文明建设上有突出表现,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五、评选流程及时间节点

1、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上海商学院闽能奖学金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

3、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学院范围公示;

4、学生工作部汇总,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

学院的评选工作请于919日(周五)前完成。表格和电子版的汇总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综合楼521学生处。电话:67105420E-MAILyexfeng@163.com。请及时按要求完成,以便统一审批公示。

五、提供材料

1、“上海商学院闽能奖学金汇总表”

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其中纸质版只需打印出“序号、学院、班级、学号、姓名、生源地”五项内容,并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章。

     2、“上海商学院闽能奖学金申请表”

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

3、获奖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提供纸质版。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已上传至学生处网页,如有需要请各学院自行下载打印。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领导下,由辅导员主持,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在评定过程中要注意客观、公正性。若发现有与事实情况不符者,将取消资格、通报批评。

2、评选过程及结果须及时在班级、二级学院公示。

3、奖学金的评选,解释权归属学工部。

 

学生工作部(处)

2014910

附件:2014年闽能奖学金评选样张.rar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 邮编:200235 E-mail: webmaster@sbs.edu.cn

Copyright © 2010 上海商学院 学生工作部 沪ICP备 20010161号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