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院区:
2014届秋季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班诚信教育工作
诚信教育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切实承担起大学生诚信教育主导作用,积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活动,毕业班要将诚信教育融入毕业离校环节中去,帮助学生普及金融知识和信用知识,宣传个人征信系统的约束作用,提高学生诚信意识和还款意识。
二、做好毕业确认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债务确认的工作职责,明确告之每名贷款毕业生,必须完善助学贷款确认书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三、具体要求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
还款方式选择(请两者选一):
A:毕业提前一次性结清(只需偿还贷款本金)。
为方便学生提前还款,经与贷款银行协商,从今年起,提前还款采用的方式为: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在约定时间内将贷款总金额足额存入本人中国银行卡内,由银行统一办理结清手续。
提交材料:
1、提前还款申请书(一份)
2、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学生本人开户行为上海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份)(必须清晰可见卡号,如复印不清晰,请在复印件上手写一遍卡号,并在复印件上写上本人联系电话)
完成时间:6月4日前上交申请材料至学院,学生在签订协议书钱完成存款(多存100元现金在卡中作为年费)。
B:毕业后分期还款(即2014年7月1日起计息,8月1日起扣款)。
贷款学生毕业后,不再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须由学生本人承担。
中国银行毕业还款以月为单位,一月为一期,如毕业后还款期限为一年即为12期。请各位学生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来设定分期还款,建议将还款期限放到最长(还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合同截止时间),一方面减少还款压力,另一方面保持充裕的生活资金,还款协议一旦签订则不能改动,只能根据设定的还款协议进行还款,请同学慎重考虑!
提交材料:
1、还款议书(三份)
2、毕业资料确认书(二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学生本人开户行为上海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份)(必须清晰可见卡号,如复印不清晰,请在复印件上手写一遍卡号,并在复印件上写上本人联系电话)
5、有效邮寄地址及邮编的信封(一个)(用于邮寄贷款学生的银行对账单与还款协议)
完成时间:6月4日前上交还款材料至学院。
(二)生源地贷款:
各学院通知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学生本人务必在6月11日前在网上提出“贷款确认”申请;并及时与当地国家开发银行或区县学生资助中心联系,配合办理相关还款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学院指导贷款毕业生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同时完善学生联系信息,将《毕业生还款汇总表》及学生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1日前交学生处。
2、若贷款毕业生有以下两种情况,可办理贷款展期:
(1)专科毕业生,毕业后继续在本校攻读本科学位(展期期限二年)。
(2)参加西部计划(展期期限根据参加西部计划的时间确定)。
提交材料:
(1)展期协议(三份)
(2)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学生本人开户行为上海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份)(必须清晰可见卡号,如复印不清晰,请在复印件上手写一遍卡号,并在复印件上写上本人联系电话)
(4)提供继续攻读学位、西部计划等相关证明
3、表格填写要求请仔细阅读样表说明,黑色水笔填写,表格内所有签字项务必手签,否则视为无效。
3、毕业后分期还款中途需提前结束还款的,必须到中国银行上海市长宁支行进行提前还款确认,否则仍默认为每月扣款还款。
中途提前还款确认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A栋5楼,接待还款时间:每周二,周五上午9点—11点,下午1点—4点,其他时间不办理。还款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前存入现金的中行上海借记卡。(需要本人办理)
4、若学生不能确定还款方式的,请先签订还款协议,否则会影响其毕业离校手续办理。
学生处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