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院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办发【2014】5号)现将我校201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4届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四、申请材料及填写要求:
1.申请材料应包括:《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l)
2.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选择以下一种)
上海户籍(上海城乡低保证明、城市居民低保证、农村居民低保证)
非上海户籍(外省市乡镇(含)以上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出具的格式证明和手写证明必须写明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字样)
(落款日期为2014年办理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皆可)
3.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4.个人银行账户正面复印件(使用学校统一办理付学费的建设银行卡)
五、申请程序和时间节点:
1、4月8日前,学生将《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交辅导员(班主任),逾期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2、4月9日开始,各二级学院、院区组织初审,通过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五个工作日公示。
3、4月16日,各二级学院、按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材料(含电子版)汇总后交至学生处资助办公室。
4 、4月17日,学生处组织进行申请材料复审,并将复审合格材料交至上海市教委及徐汇区人力资源保障局。
申请材料交至学生处奉浦校区商运大厦516室。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7105413。
邮箱地址:18621758520@163.com
附:《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六、注意事项
本次“2Ol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由于时间短,政策性强,务请各位同学和相关老师抓紧时间办理,同时注意工作程序和政策把握,力争把党和国家对学生的关爱充分体现出。
学生处
2014年3月25日
附件1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
毕业院校 | | 学历 | |
学号 |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
联系电话 | |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省/市 |
家庭地址 | |
申请人银行卡账户开户行 | |
银行卡卡号 | |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银行卡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
(可粘贴在背面) |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不守承诺而导致的相应后果(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申请人签字: |
高校就业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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