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高校思政系列教师高级职务评议工作的通知
   2013-11-06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13年度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评议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市各高校在岗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包括专职辅导员、校(院、系)分管及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

二、评议材料报送要求

凡申报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的教师,均应符合文件所规定聘任高级职务条件中的各项基本要求,申报材料包括:

(一)综合材料

1.《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申报材料封面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贴在材料袋上,一份评议机构留存,一份学校留存);

2.《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个人佐证材料(一份,均为复印件)

1.最后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3.全国(或本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证书;

4.全国(或本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

5.参加相关培训证明。

(三)工作实绩鉴定材料(一式三份)

1.《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实绩专家鉴定表》(填妥申报者填写部分);

2.任现职以来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或所在学生工作团体获奖证明。

3. 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绩证明表。

(四)科研能力鉴定材料(一式三份)

1.《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科研成果专家鉴定表》(填妥申报者填写部分);

2.科研成果专家鉴定主要代表作登记表(贴在每套材料袋上);

3.科研成果专家鉴定材料(一套原件,二套复印件),须按文件规定高级职务所要求的数量报送。同时,申报教授职务,须明确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主要代表作3篇(本、项);申报副教授职务,须明确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主要代表作2篇(本、项)。 作品为书刊的部分章节(篇),可由所在学校审核认定后报送本人承担部分及书刊的封面、封底和目录的复印件。课题或奖项须有相应证明材料。

4.科研成果与工作实践联系的情况综述。

(五)任现职以来取得学校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高级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证书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认定副教授职务的,须按文件要求递交“综合材料”及“个人佐证材料”中的全国(或本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全国(或本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

三、评议费用及交付方法

(一)专项鉴定费(包括科研成果、工作实绩专家鉴定),每套材料400元,共1200元;

(二)评议组综合评议费(含面试答辩费),每位申报教师600元。

四、时间安排

20131111日之前拟申报者将申报材料(需A4双面打印、院系签字盖章,同时递交纸质和电子版)、专项鉴定费等交至奉浦校区商运大厦516学生处办公室。

联系人:唐昕辉   电话:67105413  邮箱:sbsxsc@126.com

五、相关表格下载

相关表格发布在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网站,请各高校及申报教师自行下载。网址为:http://www.seei.edu.sh.cn,下载路径为:通知公告→→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

上海商学院

人事处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六日

 

附: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相关表格目录

1.《××大学2013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申报教师名单及岗位设置情况表》;

2.《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申报材料封面登记表》;

3.《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申报表》;

4.《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绩证明表》;

5.《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实绩专家鉴定表》;

6.《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科研成果专家鉴定主要代表作登记表》;

7.《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科研成果专家鉴定表》。

附件:关于开展2013年度高校思政系列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具体事宜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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