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常规检查的通知
   2014-03-06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教育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本学期继续开展教学常规检查。

一、检查内容

1、考勤

1)上课迟到(迟到三次作旷课一节处理)。

2)无故旷课(迟到10分钟以上或离开教室10分钟以上,则作旷课一节处理)。

2、教室常规

1)上课期间,学生在所有教室内不准吃零食、饮料、茶水等。

2)不得将零食、饮料、茶水等摆放在课桌上,特定教室则不准带入。

二、检查时间

1、从33日全面展开。

2、具体安排如下

管理学院(第二~四周)

财经学院(第五~七周)

旅游与食品学院(第八~十周)

外语学院(第十一~十二周)

艺术设计学院(第十三周)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第十四~十五周)

东方财富传媒与管理学院(第十六周)

文法学院(第十七周)

三、检查人员

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自主管理,各学院组织学生组成“纠风志愿队”,每日安排若干名轮流值班。要求如下:

1、专职辅导员到场,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带头参与。

2、各学院奉浦校区所有学生人人参与。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制定本学院的“教学常规检查实施方案”,内容含学生志愿者具体检查人员名单及检查时间安排,辅导员到场情况等。于36日(周四)前交至学生处唐老师。

2、志愿者负责检查教室常规、日常迟到情况。要求准时到岗,上午805到达各自岗位(1234号教学楼、实训楼楼下)。下午的检查不做要求,学院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3、各学院认真填写检查表格,并及时进行电子录入、汇总检查结果。于本学院检查结束后交至学生处,电子版发至邮箱:sbsxsc@126.com。(相关表格见附表)

五、注意事项

1、请学生对照检查内容,自觉遵守。

2、检查时,自觉出示学生证,未带或拒绝出示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3、发现弄虚作假或影响检查人员工作的学生,将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处理。

4、此次检查结果将与学生个人评优、奖学金挂钩,有关集体将不得参加先进集体的申报,并纳入二级学院考核范围。

 

附件:

1、“学风建设”教学常规检查记录表(用于志愿者记录每日检查情况,需交纸质版)

2、“学风建设”教学常规检查汇总表(用于电子录入、汇总,需交电子版)

2、“学风建设”教学常规检查统计表(用于学院检查结束后汇总统计,需交纸质版、电子版)

 

   

   

2014228

附件: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常规检查的通知.rar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 邮编:200235 E-mail: webmaster@sbs.edu.cn

Copyright © 2010 上海商学院 学生工作部 沪ICP备 20010161号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